各研究生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15】2号)文件安排,从2015年起,河北省启动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并要求于5月份由各学校初评后推荐上报省学位办参加评审。
为了使我校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和河北省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更好的衔接,决定从今年开始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时间改为每年4月中旬,结项时间为次年3月底。为此,我校现启动2015-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部门认真组织本院研究生学习《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同时做好接受申报的各项工作。
(2)本次项目申报限于学硕或三年制专硕一、二年级和专硕一年级的研究生。研究生申报的创新计划项目选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也可以是与学位论文在同一学科内的不同选题。申报书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15】2号)所附格式和体例为准(附件3)。申报的研究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确定申报课题;填写立项申报书(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指导教师填写意见;申报书报所在学院(所)。
(3)本次凡获准立项的项目,均可获得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鼓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以一定比例予以配套。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拟设立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项目25项左右,每项资助2000元。从入选的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10个优秀项目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评审。
(4)各研究生培养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并在申报书“研究生所在学院意见”一栏填写意见,择优推荐上报研究生学院。推荐报送的材料包括研究生所在部门盖章的申报书一式5份,并附申报书电子版,以及各学院的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含电子版)。研究生学院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
(5)鉴于今年启动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时间变化,去年已经立项但尚未结项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重点项目,可以申报今年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评审,但此类项目今年学校不再重复资助,如果获批省级创新资助项目,可享受河北省教育厅的资助。
研究生学院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15】2号);
3、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
4、各学院申请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