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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5-2016年度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暨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4-15 】

各研究生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15】2号)文件安排,从2015年起,河北省启动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并要求于5月份由各学校初评后推荐上报省学位办参加评审。

为了使我校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和河北省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更好的衔接,决定从今年开始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时间改为每年4月中旬,结项时间为次年3月底。为此,我校现启动2015-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部门认真组织本院研究生学习《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同时做好接受申报的各项工作。

(2)本次项目申报限于学硕或三年制专硕一、二年级和专硕一年级的研究生。研究生申报的创新计划项目选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也可以是与学位论文在同一学科内的不同选题。申报书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15】2号)所附格式和体例为准(附件3)。申报的研究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确定申报课题;填写立项申报书(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指导教师填写意见;申报书报所在学院(所)。

(3)本次凡获准立项的项目,均可获得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鼓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以一定比例予以配套。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拟设立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项目25项左右,每项资助2000元。从入选的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10个优秀项目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评审。

(4)各研究生培养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并在申报书“研究生所在学院意见”一栏填写意见,择优推荐上报研究生学院。推荐报送的材料包括研究生所在部门盖章的申报书一式5份,并附申报书电子版,以及各学院的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含电子版)。研究生学院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

(5)鉴于今年启动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时间变化,去年已经立项但尚未结项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重点项目,可以申报今年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评审,但此类项目今年学校不再重复资助,如果获批省级创新资助项目,可享受河北省教育厅的资助。

研究生学院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15】2号);

3、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

4、各学院申请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