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要求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组及成员
按照《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有关规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导师组组长和导师代表为成员的院级复试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监督组及成员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成立以学院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等为成员的院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等,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656333
电子信箱:jmstyjs@163.com
二、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同一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如下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一志愿合格生源数充足的专业中,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50%。在依据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位数,作四舍五入处理;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2.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50%的专业,合格生源直接进入复试名单。
3.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组织采用网络远程模式,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在线的形式进行。远程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统一网络复试平台: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复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学院公布的复试须知(网页链接:https://yjs.hueb.edu.cn/info/1016/2587.htm)进行操作,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者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其复试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三)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包括:
(1)英语(含专业英语)能力测试(20分),包含听力测试(10分)和英语口语测试(10分)。
(2)专业能力测试(80分)。
注:(1)和(2)一同进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
(一)审核内容
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佐证材料以及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并接受审查,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同时自行保存好原件,用于资格审核。
请各位考生于3月26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以图片或pdf文件(每张图片或文件的大小不要超过3M)的形式整理成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并发送到邮箱:308398103@qq.com。
(1)思想政治鉴定
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网页链接:https://yjs.heuet.edu.cn/info/1032/1096.htm)。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免冠二寸照、居民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要求考生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请勿使用精修或者美颜后的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和初试准考证。
(3)在校期间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4)考生学历佐证材料
①对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②对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部分材料的,请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并将承诺书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到指定邮箱。须承诺在3天内按照上述通知具体要求补全材料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审核程序
我院指定专人,在复试名单确定后,收集复试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严防复试“替考”。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院级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填写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备案。
四、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
一志愿考生复试计划于2023年3月24日左右启动。
工作流程:复试人员培训、平台实操演练、信息审核、复试组安排、考场安排、远程复试、成绩登统及上报。
3月25日左右,我院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完成复试组安排、考场(考生分组、时间等)安排。
3月27日左右,我院完成信息审核。
3月27日组织一志愿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调试。考生须提前10分钟调试好网络、设备与软件进入候考状态。
3月28日,我院实施统计学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及评分。
3月29日,我院实施应用统计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及评分。
3月31日左右,我院完成核分、成绩登统及上报。原则上4月初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我校研究生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对复试考生的告知与提示:
1.复试顺序随机产生并提前告知考生;英语与专业能力的测试采用当场问答形式(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
2.正式复试前,考生会有平台演练等环节,具体操作说明见网页https://yjs.hueb.edu.cn/info/1016/2587.htm;
3.建议复试考生提前备好安静的复试环境、稳定的网络信号、笔记本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采取二机位考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预计将于4月6日左右开始。
具体流程如下:
公布调剂信息→调剂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公布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审核考生上报材料→通知考生进行复试准备工作(网络复试平台调试等)→复试实施→评分→核分并登统→拟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基本原则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内,根据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队,依次拟录取。
(二)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初试加分的相关政策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为准。
(三)其他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
1.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
2.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
六、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肝功、胸片、血常规等项目,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结论不合格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我校。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所在学院,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七、拟录取后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此方案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